摘要: 文/杨燕芬 我和狗的缘分,听母亲说,那是打很小的时候就有的。 母亲喜欢养狗。我小时候,家里就养了一只黑狗,看家护院那是忠心耿耿;更重要的是,很通人性,因此,全家人都很喜欢它。据说,这当然是我长大以后听家人说的——因为他们经常在我的面前提起我的“光辉事迹”,小小...
文/杨燕芬
我和狗的缘分,听母亲说,那是打很小的时候就有的。
母亲喜欢养狗。我小时候,家里就养了一只黑狗,看家护院那是忠心耿耿;更重要的是,很通人性,因此,全家人都很喜欢它。据说,这当然是我长大以后听家人说的——因为他们经常在我的面前提起我的“光辉事迹”,小小年纪的我很喜欢逗狗玩,我叫它张开嘴巴它就张开,于是,我便经常将胖嘟嘟的粉嫩小手伸进它张开的嘴里玩一会儿,狗儿并不伤害我。所以,我便知道了我和狗儿还有这样一层亲密接触。其实,我对这狗儿的印象并不是这样的。长相脾性我是一概地不记得了,只记得家里养了一只狗,那年刚巧碰上“打狗”行动——农村里也不能养狗了,所以,我家的狗儿也“被捕”了。事前我并不知道它的命运,只是在它被抓上车的时候,贪玩的我刚巧从村口的祠堂前经过,正好看见了它那奋力挣扎的样子,那双充满无助而又渴望的双眼紧紧攫住我。“哎呀,不好!”我下意识地快速跑回家,向大人们求救。等到我再次跑回祠堂时,黑狗连同它的“同犯”们已都杳无踪影,任我叫唤哑了喉咙也没有一丁点儿回应。我可怜的狗儿,在我刚刚对它有了点记忆的时候,它忽然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没有任何征兆,毫不拖泥带水。
参加工作后,我在单位的宿舍里除了养猫,还养了一只浑身雪白的哈巴狗——乐乐,在它两个月大时,我用一副碗筷酬谢了它的旧主人。乐乐从它那狭小的老家乍然到了拥有四百米跑道的校园,那种兴奋单是看它到处撒欢的劲儿就可以知道的。调皮的乐乐总喜欢去有小孩子的同事家串门,不是扑倒了小玩具,就是掀翻了小凳子,我只好买了一条链子将它拴在窗棂上。在我上课时它有了固定的活动范围,又可以在小院子里活动,不至于太孤单。最有趣的是给乐乐洗澡。刚开始,它非常害怕,刚一入水,它“嘭”地立刻从澡盆里跳出来。看它那拼命的样子,我无端想到了“落水狗”一词,真好笑!起先,我没有经验,洗好后就让它去玩了,谁知道它一转身就在地板上滚了起来,好不容易洗好澡,一下子就又脏兮兮的。我那个气啊,只好重新再洗。第一次用电吹风帮它吹干毛发时,它像是突然遭到袭击一样地抖了一下,赶紧用力地往外挣,我也赶紧使劲地往回拽,直到吹干它的毛发后才撒手。这样经历了两三次后,它就会很配合了,甚至渐渐享受起来,呵,真是可爱!臭美的小可爱!给猫狗做卫生我一直很认真,但是,对于它们的饮食,我却是很随意的。经常是将剩饭剩菜往它们的碗里一倒了事。有时候实在是只有剩饭的话,我就泡上一点自来水,乐乐也不挑食,吃得不亦乐乎。看它那个健康劲,同事们都夸我会养狗呢!
有乐乐陪伴的日子单纯而又充实。时间一晃就过了两三年,后来,母亲的店铺想再养条狗,我就将乐乐带回了母亲家。一向不挑食的乐乐竟然非骨头和肉不吃。母亲大呼这狗儿欺负她,难伺候。我虽然也经常回娘家,也喂它,伺候它,可是,它却一天天地消瘦了下去。然后,它又一天天地胖了起来。我们惊喜地发现,原来,它要当妈妈了。我真为乐乐高兴,同时也为因自己的圈养使它推迟了当妈妈的日子而自责。可是,就在我准备为乐乐迎接“新生”的时候,它却因为难产而死!当时,我就在它身边,眼睁睁地看着它在我面前停止了呼吸,而我却束手无策。乐乐临终前哀怨痛苦的眼神一直深深地折磨着我愧疚的内心。
小时读《送元二使安西》,记住了老师的教诲,这是一首送别诗,是朗朗上口的“唐诗三百首”之一罢了!其中的情感,却隔着几百年前的烟火迷蒙。如今,年纪渐长,经历了生命的悲喜后才明白,人与物的缘分,有时一个转身,就真的没有了。人与人之间,何尝不是这样的啊!有酒堪喝杯中酒,不让“西出阳关无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