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玉林狗肉节,据新闻讲,今年不那么张扬了,表面上保持平和,不刺激爱狗人士和舆论的神经。但它依然一年年顽固地存在着,不知会存在多久。中国太混乱,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共存,玉林人维护着前现代的价值观,认同宰割犬类的合法性,也能理直气壮地拿习俗说事。在普世主义的道德判...
玉林狗肉节,据新闻讲,今年不那么张扬了,表面上保持平和,不刺激爱狗人士和舆论的神经。但它依然一年年顽固地存在着,不知会存在多久。中国太混乱,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共存,玉林人维护着前现代的价值观,认同宰割犬类的合法性,也能理直气壮地拿习俗说事。在普世主义的道德判断面前,习俗始终是一面最可倚仗的挡箭牌。
没错,西班牙某些地方,有让公牛血流成河的习俗,印度尼西亚人喜欢让两只鸡斗到羽毛散乱,奄奄一息。可是,我敬重那些挑战习俗,向习俗说出普世价值的人,他们有勇气站在前端,动物保护,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前端的观念。
动物保护的历史并不长,也就是法国大革命之后开始出现的事物。倘若支持吃狗肉的人要寻找理论依据,他们完全可以找到思想先贤的头上。动物没有意志,不能感受痛苦,因此只是机器——最早提出这一看法的不是别人,正是大哲学家、以“我思故我在”影响人类思想史的笛卡尔。
动物保护主义者、动物伦理思想者,可以尽情地鄙视他。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有一段优美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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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丽莎总是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看见她坐在树枝上,抚摸着卡列宁的头,反复思索着人类的溃裂。我脑海中又出现了另一幅图景:尼采离开他在都灵的旅馆,看见一个车夫正在鞭打一匹马。尼采跑上前去,当着车夫的面,一把抱住了马头放声大哭起来。
这件事发生在1889年,当时尼采也正在使自己离开人的世界。换句话说,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时爆发了。但正基于这个原因,我觉得他这一动作的广阔内涵是:尼采正努力替笛卡尔向这匹马道歉。他的精神失常(这是他最终与人类的快别)就是在他抱着马头放声痛哭的一瞬间开始的。
这就是我所热爱的尼采,正如我所热爱的特丽莎——一条垂危病狗把头正搁在她的膝盖上。我看见他们肩并着肩,一齐离开了大道向下走去。那条大道上正前进着人类,“自然的主人和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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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德拉的指向并非残害生灵的具体行为,而是“大道上前进着的人类”所持有的自负。而他对尼采的热爱,也促使读者重新审视这位古怪哲学家的行为及其作品。尼采在他的通信里,表达过抱住马脖子的欲望,因而“都灵之马”一事,总有人在讨论其真假。尼采留下过一幅照片,他站在一辆马车的马轭里,他的情人莎乐美站在马车上,手里擎着鞭子,正前方,他的朋友保尔·李面对观者,表情平静,好像对身后的事情一无所知。
《都灵之马》电影剧照
亏得那时没有“行为艺术”一说,否则,尼采的恋马情结恐难以得到认真对待。但是,“都灵之马”事件曾被视为他神经失常的一个证明,毕竟他后来发疯了。尼采的作品里都有一种迷醉的、疯癫的味道,他会发出启示录式的危言,在提出毁灭的危险的同时预期毁灭的降临。他在《快乐的科学》里写道:“我害怕,动物会把人类看作和它们同类的生物,只是有一种危险的倾向,会失去健康的动物理性——变成疯狂的动物,变成狂笑的、哭泣的、不快乐的动物。”一个疯子留下的东西,值得认真对待吗?
值得。这是贝拉·塔尔2011年的电影《都灵之马》的回答。这部电影呈现了故事的全貌,并且为它补上了一个耐人咀嚼的后续:在尼采的拥抱和哭泣之下,可怜的马开始走了,以它羸弱的四肢,以肉眼难以分辨的速率,走在米哈利·韦格创作的庄严的葬礼乐曲之中。一个西绪福斯式的画面,人与马同时意识到了自己的命运:尼采离开正常人的世界,马则恢复人眼里的正常——作为一个还能呼吸、还能挣扎的牲畜。
动物伦理学,其实也是卑之无甚高论。它不需要诉诸宏大精深的分析才能说服人,只要你能被尼采抱马而泣的画面所打动;只要你同意,其他动物也能感受与你一模一样的痛苦——如同尼采感受马的痛苦那样,你就会认同这种理论。
台湾的钱永祥先生最近接受澎湃新闻专访,谈到“动物伦理学追问的是:如何判断人类对待动物的方式是不是能满足道德原则的要求”。基于这个判断,人们就像在死刑领域从凌迟进化到枪决,从枪决又进化到注射那样,逐渐把牲畜屠宰的过程由任意转为私密,又逐渐讨论起该如何减少牲畜的痛苦,甚至赋予其以尊严。这并非伪善,人们的道德敏感度升高,涵摄的范围扩大,才会意识到取另一种生物的性命,是一种需要顾忌他人耳目的行为,进而,我们需要斟酌它的外在表现及内在的合理性。我们这个社会总是过于残酷,因为它缺少顾忌和斟酌,有时候,在有些地方,人们依然在公权力、市容、社会稳定、习俗、家规等等的掩护下,公开展示残忍并以之为能。玉林的低调,算是一点小小的收敛,社会的学习和进步,总是以肉眼几乎看不见的速度。
再说点自己的一手体会。
前些日子受邀去看一场国际马术障碍赛。赛道设计师将赛道设计得曲折,在难度上做足了文章:利用赛场外的大屏幕分散马的注意力,将栏杆涂成与看台边缘相同的白色,制造马的错觉,利用水沟,以及连续多个相距很近的障碍栏,迫使马不间断地跳跃三次。出赛的选手大多身经百战,国际排名前列,不是来自德国、英国、意大利、比利时这些欧洲赛马强国,就是来自阿拉伯、阿联酋、卡塔尔的中东酋长或富家子。
约有不到三分之一的选手完成了全程,跳完最后一栏,威风凛凛地绕场一周,享受喝彩,但也有几个选手惨败而归。有的马匹在障碍栏前——用现场解说的话讲——“出现了拒跳的情况”,骑手将马牵走。同伴皱着眉头说:可怜的马,要挨打了。
“拒跳”,一想到都灵之马的“拒跑”,我就感觉这个词专业得太冷酷。正因为是直观现场,而不是在电视里看(电视里的马跑跳是多么轻松优雅!),我才发现,这种高雅运动降低到体肤的层面上时对动物的折磨:马的行动也要遵守物理学原理,在能承受的重量下,于平地上走很久都不会喘,可一旦蹦跳或者爬坡,体力便飞快地从它们身上流走。
所以,竞技体育本就是违背生物本性的——人为什么非要去跨越齐胸高的栏杆?正常情况下应该绕过去,同样,没有一匹马,生来就愿意去费力地跨越障碍,去拉一辆马车。事实上没有“拒跳”一说,临阵怯场,不是马的错误。
人们训练马,为了让它们听从我们的话,去做它们本性不愿意做的事情。人们把自己的荣辱同它们捆绑在一起。失败的骑手们,肯定希望马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产生耻感,但我想他们应该不会动手揍与自己朝夕相处的马匹,他们应当早已有了共情,何况,尽管世上还存在着玉林狗肉节这种“习俗”,尼采的时代毕竟已一去不返。
但动物伦理学也才刚刚起步,它自己也有应接不暇的新问题。《人类简史》的作者、幸福学专家尤瓦尔·赫拉利就提醒我们,这是个动物苦难最严重的时代,在高度文明社会的人们看不见的地方,二十多亿只鸡每天都在被屠杀。他的观点更加前端,眼下的我们还只能对那些能够流露人性的动物——如“通人性”的狗和马——表达悲悯,顾不过来鸡和猪。它是一个遥远的愿景,它需要有很多人站出来,在推动社会接近它之前,先去擦亮它。
作者:云也退,腾讯·大家专栏作家,独立记者,书评人,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