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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杀狗令揭露狗狗生存现状 网友:养狗也需制度约束

作者:佚名 2015-09-17 浏览: 2,293 评论:0

摘要: “栓狗链不得超1米,狗未栓上街的一律捕杀。”近日,四川凉山会东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在城区内开展捕杀流浪犬的通知。通知一出,便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网友针对该通知在网上发起了投票,投票结果显示,约20%的网友表示该规定太死,欠考虑太残...

“栓狗链不得超1米,狗未栓上街的一律捕杀。”近日,四川凉山会东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在城区内开展捕杀流浪犬的通知。通知一出,便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残忍杀狗令揭露狗狗生存现状 网友:养狗也需制度约束

网友针对该通知在网上发起了投票,投票结果显示,约20%的网友表示该规定太死,欠考虑太残忍。约54%的网友表示,养狗本就应该栓好自家狗,无可厚非。其余网友则对一律捕杀提出了质疑,但规定拴狗链是好的。

近些年,公共场合恶狗伤人事件屡见不鲜,有必要做出严格一点的规定来制止这种情况,把狗拴住也是养狗人士应尽的责任。但对流浪犬采取一律捕杀的政策无疑过于残忍。相比较而言,南京市的相关犬类规定,则显得“温柔”许多。记者查阅《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规定“携犬出户的,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一旦违反规定,要接受罚款处罚。针对流浪犬,公安部门设立犬只留检所,负责收留流浪、被放弃饲养和违反条例规定被没收的犬只。”同时,条例鼓励有条件的民间动物保护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犬只收留场所,收留流浪、被放弃饲养的犬只。

会东县的这则通知已然给了“狗奴”当头一棒,对于爱狗人士而言,这样的规定太过残忍,但狗伤人的事件也屡见不鲜。怎样才能做到二者协调?有网友对此发表了看法,“中国的居住安宁要求远低于国外,就算是咬过人的狗只要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警方多半都不管,像是国外那种乱吠就可以纳入罚款名单之类的事情想都不要想了。”

南京市民薛先生养狗已有十多年的时间,对于狗狗,自然有着很深的感情,在他看来,养狗虽然是个人行为,但的确需要相应的制度约束,他呼吁:“如果真的能全国推行犬证,疫苗,宣传出门牵引出行,我觉得对于养狗人,和不养狗的人都不是坏事。”

养狗人士应该自我约束,在关爱狗的同时也应该给别人提供方便,外出牵好狗。对于流浪狗的收养问题,薛先生建议,“政府首先开通一个网站,然后把每一条狗照片标记。然后每一条狗下面都显示倒计时,72小时开始。一旦倒计时结束,狗就死亡,头像变暗显示续命失败。当然被领养之后标记已领养。如果网上的各位没有条件领养呢,可以在线续命。点击狗的照片,支付100元,狗的时间可以续一天。”